第四十三章 离开拘留所
给了他无与伦比影响力的同时,还间接性的给他一道“免死金牌”。 19世纪的任何政府都不能够在明面上对“王室”实行rou体上的消灭,哪怕波拿巴的王室只不过是一张虚假的纸老虎。 政府所能做的要么就是关押囚禁(类似于路易菲利普对路易拿破仑的行为,或者梅特涅对罗马王的行为),要么就是眼不见心不烦,驱逐出境。 这两项权利都需要联合王国政府最上层的同意才行,他一个“小小”的警察厅长显然没有这么大的能力。 他这个警察厅长说的好听点掌握伦敦以及附近几个郡的“生杀大权”,实际上他的权利连边缘地区的一个议员都不如。 他有理由相信,一旦热罗姆波拿巴对警察厅发起了诉讼请求,那些跑的比谁都快的伦敦记者一定会昼伏夜出的蹲守自己。 更何况,现在联合王国急需寻找一个转移视线的方法。 一旦自己被那群像狗一样的记者蹲守的话,自己恐怕就要被迫为联合王国“牺牲”一下。 别说警察厅长的职位能不能保得住,保不准还有进监狱的风险。 “您到底想要怎么办?”警察厅长低眉,语气软弱的询问道。 “公平!公平!还是公平!”热罗姆波拿巴铿锵有力的指着拘留所的墙壁道:“当初谁让我进来的,现在我就让他住进来!” 警察厅长没有回应,那双阴鸷的眼睛不停的打转,他在权衡利弊与得失。 过了一会儿,警察厅长轻轻一跺脚,他似乎坚定信念。 “好!我答应你的条件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