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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五章 进山采药

        “上山哟,挖药哟,我来,歌几声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意韵悠扬的山歌,驱散清晨的薄雾,也惊飞山林中大片宿鸟。

        天才蒙蒙亮,群山有明有暗,云雾如带,偶尔两声悠长的“布谷,布谷――”,叫得山林更加清幽。

        太阳还没升起,清幽的山林略显昏暗,只有在明亮处,透出一股晴朗天空的蓝底色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老一少山林中缓步行走,呼吸着山林里带着露水潮气的清凉空气,聆听着山中鸟雀的声声鸣叫,翁婿两人突然就来了兴致,你来我往的唱起了山歌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前方,一条高大俊秀的虎头黄猎犬,浑身金黄色毛发,沉着冷静的眼神,在前方小跑着,时不时停下来细细嗅着,不断探查周围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金黄毛发猎犬的身后,还跟着三只黄褐色毛发的小东西,在草丛与灌木间上下跑动,它们速度极快,来去无声,稍不注意甚至看不到它们。

        有时也活泼异常,听到鸟叫声就一熘烟的爬到树上去捕捉鸟雀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自然就是小金和三只小黄鼠狼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黑娃没带着,它被留在家里看家了,今天翁婿两人都不在,鸡鸭鹅也都没往外放,就全在圈里关着,有黑娃在家看守着,高秀兰记着去添水喂食就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小黄狗也没带着,它不适合跟进山里,王存业买的这条小狗,本来就是当成宠物狗养的,能够看家护院就已经足够了,不用要求太多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鹞子没跟,则是伤势没痊愈,翅膀还不伶俐,需要再养养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除了小金之外,就把三只小黄鼠狼带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别看这三个小东西整天招猫逗狗的不着调,但是身上的本领可不弱,带过来也有用得到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陈凌和王存业翁婿两人也是全副武装,靛蓝的粗布包了头,穿着麻袋片似的破旧衣服,腰上缠着又粗又长的麻绳,后背是放着药锄和镰刀的竹篓,两人就这样踩着林间落叶缓缓于山林中穿行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凌身上还多带着一把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从两人这身行头就知道,今天所去的地方肯定不会在近处。

        确实,近山没啥值钱的药草,须得翻山越岭的深入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翁婿二人此行主要是来采挖石斛和钩藤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存业前些天独自进山采药时,无意间发现了一处崖壁上长有石斛,年份不短,数量不少,长势也极其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的是,他现在年纪大了,腿脚也不好,没办法当场采摘。

        加上当时他走的比较深入了,若是不及时返回,山里天黑得快,就回不去了,因此不敢贪恋,只留了记号。

        《独步成仙》

        另外乌云山的北山之中,蛇虫极多,加上地势险峻,溪多涧深,九折八弯,所以人迹罕至,常闹野兽,独自一人还是不多待得好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样的地方,只要胆子大点,敢深入一些,珍贵点的草药也不少见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石斛之外,老头儿还瞄上了钩藤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者说,石斛是意外之喜,钩藤才是他先前进山采药的目标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是药农,不是开生药铺的,为了治病开方什么草药都需要采,首要的自然是采值钱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非常值钱的珍稀药材之外,既能卖出好价钱,生长也比较多的草药是上上之选。

        钩藤就很符合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乌云山的北山地貌和气候很适合钩藤的生长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陡峭,阴暗,潮湿的沟壑,峡谷地带,往往会生长着一蓬一蓬苍翠的钩藤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找到一蓬,大致上就够他们采三四天的,回去剪段晾晒过后,大约可卖100多块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以前来山里采过药没?”

        几首山歌唱的心情舒畅后,王存业在前面走着,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来过,和素素来采过几次,我们这边采药还是不多的,要看季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凌想了想,从小到大,他倒是跟着去西山打过两次猎,采药的话,倒都是像捉蝎子那种闹着玩的一样,便说:“像这么正式的进山采药,我还是头一回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,你们这儿有田种,不用慌着采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存业朗声笑两了句,“采药靠天吃饭,也靠命吃饭,拿命换钱的,哪有种粮食省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倒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凌应着,药农是父传子这样的家传技艺,但是大舅哥和二舅哥都不爱干这个,反倒是王素素这个女儿有兴趣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是因为采药有着太多不确定性,且想采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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